10月31日晚8时,“双十一”帷幕正式拉开。各路商家纷纷使出混身解数争客引流,一时间花样繁多的网购优惠让人眼花缭乱,新奇好用的促销新品让人摩拳擦掌。随之而来的,还有让很多消费者看了头昏脑胀,买了防不胜防的花式套路。如何在网络购物中少一些烦恼,多一些美好?来看看这些专家和市民是如何“见招拆招”的。
理性消费,不为冲动 “买单”
“在别的店里买600、800,在我这一套、两套,还不够,1瓶洗面奶,1盒面膜,只要888,包邮到你家,3、2、1、家人们,上车!”屏幕里传来带货主播一声声吆喝,市民李小姐目不转睛地盯着手机,在不同直播间切换,时而对比价格,时而翻看攻略。她表示,这两年直播购物因迎合了消费者的惰性,广受追捧。相比传统电商的图文说明,直播购物展示更为全面、细致、直观,被誉为线下售卖场景的线上延伸,极易赢得人们的关注。但这点却被深谙此道的无良商家用在歪道上,通过氛围烘托,话术配合诱导消费者冲动消费。2020年,首次接触直播购物,本想“旁观”看热闹,不想被花式促销“种草”,在限时、限量、限价的“威逼利诱”之下,匆忙下单,结果价值千元的美护用品,搭售赠品既不适合自己肤质,还是试用装,自用或送人都不适宜。加之不了解退换货政策,只能“认栽”。有过这次“掉坑”经历后,再参加“秒杀”抢购前,一定会货比三家,有备而来,不能再为冲动“买单”。
此前,中消协发布的《直播电商购物者消费者满意度在线调查报告》显示,44.1%的受访者认为直播购物中,冲动消费问题比较严重。而37.3%的受访消费者对直播购物遇到的消费问题,主要集中在“夸大其词”“鱼龙混杂”“货不对板”等方面。
“直播购物是场景消费,更是情感消费,不想被人‘牵着鼻子走’。首先,明确自己的需求。其次,想要理性消费,先理智的选择交易对象。自己网购多年,凭这点很少‘被坑’。”市民杨小姐表示,网络购物是与陌生人的交易,有些人为了利益,是不讲“武德”的。商家好坏要长期观察、仔细甄别,最终筛选出实力强、信誉好的作为交易对象。以美妆产品为例,仔细观察头部“顶流”主播不难发现,有流量的,不一定有销量;有销量的,大多有质量、流量做保障。专业负责,选品严格,管理完善,这些软实力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主播的硬实力,信誉则成为成功“破圈”的放大器。议价能力强,从商家能获得更多福利回馈消费者,反过来又会留住更多的“回头客”,引来更多的“新顾客”,失去这套体系的强力支撑,任何主播和机构都容易在鱼龙混杂的电商江湖中“翻车”。
“刚需”才是王道
据年初有关机构发布的《2022十大生活趋势》调查报告显示:清醒型“买买买”将在2022年成为更大众化的生活方式之一。从“头脑一热的剁手”转变为“人间清醒式的下单”,野性消费开始让位于实用性更强的刚需消费。
“该花的不省,该省的不花。‘不买’不代表囊中羞涩、拒绝消费,而是将更多精力、财力,用在真正需要、更有价值的方面。”市民高小姐介绍,直播带货固然“抓人眼球”,电商促销也确实诱人,可为了享受商家的最大优惠,在各种券里算来算去,实在“烧脑”,索性化繁为简,做减法,买刚需。2020年“双十一”,在一家护肤品旗舰店相中一款3000元的吹风机。根据促销规定,多付550元即可得到一套价值900元的护肤品。这等于我花钱买了自己不需要的东西,果断放弃。网络购物应该给人带来美好的购物体验,决不该因盲从而被裹挟,造成困扰,正视自己内心的真实需求,把伪需求卸下来,减负又减压,这才是生活该有的态度。
“购物前我一定会先问自己,这些是否真的需要,它们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嘛,使用频率高不高。”工作刚一年的市民叶小姐说,上大学时为了省钱,在各种优惠券中“辗转腾挪”,买回来很多东西,但毕业打包时发现,一堆物品闲置在那,很是头疼。本意为了省钱,却造成了浪费。自此以后,只买刚需。今年6.18年中大促和“双十一”也如囤货般购物,被闺蜜笑称为“搞批发”,但多为洗发水、沐浴乳等日用耐消品,是家庭生活必需的。况且,自己会提前关注商品在不同平台的价格走势,留意有没有先涨再降、恶意提价等情况发生。对扫地机器人、咖啡豆研磨机这类单笔金额较大的商品,会从豆瓣等推荐平台中查看真实用户的反馈,防止被商家留言中可能存在的刷好评、删差评的乱象“带偏”,从而买到真正实用、可靠的好产品。
网络消费避坑,听专家怎么说
“预售、红包、优惠券……现在很多商家推出的各种花式促销手段规则设计复杂,消费者一定要仔细阅读,不要被‘全年最低’‘限时抢购’‘爆款秒杀’的宣传迷惑了双眼。从中消协组织多年的市场监测和消费者投诉来看,很多变相的欺诈、害人的猫腻,都让消费者吃尽了苦头。”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孟德银表示。
图为市民杜小姐在智能快递柜前收取快递。 记者 王冠杰 摄
孟德银介绍,不要迷信部分商家所谓的“价格优势”,购买前要提前了解价格走势,做到心中有数,除非是长期关注的商品,否则千万不要单纯相信低价宣传而盲目跟风下单。其次,留心商家的促销规则,了解各种优惠措施是否有“门槛”限制、适用的产品品类和范围、能否叠加使用以及售后服务措施等。对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标识不清以及明显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的,建议慎重选择,以免事后产生纠纷。再次,喜欢囤货的消费者应理性购物,按需囤货,按需补货,避免造成浪费。此外,要保存好聊天记录、原始购物凭证、订单信息、支付信息、促销优惠截图、商家承诺截图等凭证,并向商家索要发票或收据,以备出现消费纠纷时,有充足的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后,消费者在购买急需品、生鲜食品时,要注意避开物流高峰期。尤其应仔细阅读退换货政策,了解所购产品是否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以及退货运费由谁承担等问题,收到货后尽量当场验货,确认无误后再签收。尤应注意,谨防不法分子冒充店家、物流或客服人员,在促销期间以退换货、快递受损理赔、产品召回补发等借口实施网络诈骗。
“近几年,国家在网络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做了很多工作,这些法律法规非常实用,堪称‘避坑指南’。”北京盈科(唐山)律师事务所杨洪宝律师举例介绍,对“明降暗涨”这种饱受诟病的把戏,在国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以商品价款或服务费用的3倍金额,赔偿消费者的损失。又如,对特价商品“概不退换”的做法,也规定商家不能以商品打折为由,拒绝消费者正当的退换货需求。若商家附送的赠品质量不合格,也要承担相关责任。再如,今年3月15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对网络消费纠纷案件中,快递拆封在不影响商品完好的情况下可以退货;签收不等于认可质量;商家不得以奖品、赠品属于免费提供或者商品属于换购为理由主张免责;商家遵守赔偿承诺;直播必须标明实际销售者等情况都做了明确规定,确保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记者 王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