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模范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授予297个集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347名个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授予146名个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河北省共有11个集体、20名个人受到表彰。其中,正定县司法局等11个单位被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刘志魁等14名同志被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田荣飞等6名同志被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
9月2日,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模范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授予297个集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347名个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授予146名个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河北省共有11个集体、20名个人受到表彰。其中,正定县司法局等11个单位被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刘志魁等14名同志被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田荣飞等6名同志被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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